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廣州、深圳、佛山、惠州、東莞、中山市交通運輸局,佛山、東莞市軌道交通局,廣州、深圳、珠海、河源、東莞、中山、陽江、湛江、茂名市水務局,清遠市水利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準確落實中央有關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決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復工復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明電〔2020〕9號)要求,結合住建工作實際,現就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復工復產,為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提出如下要求,請迅速抓好貫徹落實。
一、統籌協調,為企業迅速復工復產提供保障
(一)指派專人指導重點項目復工
各地有關部門組織專業力量,對疫情防控緊密相關的工程建設項目、民生保障項目及省市重點工程項目指派專門工作人員,指導復工復產管理及防疫物資供應使用,保障復工復產條件,協調復工復產管理,服務項目盡快開工建設。
(二)協調保障復工防疫物資
及時了解掌握在建工地防疫物資配置情況并報告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積極會同發改、衛健、工信等部門及時為企業復工提供口罩、體溫探測儀、消毒水等必備防疫物資,確保達到疫情防控的相關要求。
(三)加快項目復工備案辦理
簡化在建工地復工程序和流程,加快辦理復工備案。其中,對疫情防控相關工程建設項目、民生保障項目及省市重點工程項目,要建立復工備案綠色通道。復工申請材料鼓勵通過屬地信息化系統網上申報、在線服務。
(四)幫扶企業解決用工問題
與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交通運輸部門等密切聯動,幫扶建筑企業聯系非疫區的勞務輸出地開展定向招工。與職業技術院校的主管部門聯系,幫扶因疫情減員的建筑企業開展工人技能培訓。組織各建筑協會幫扶企業解決返崗人員不足和新入職人員崗前培訓的問題。
(五)全力保障項目建材供應
認真研究有序復工的建材供應問題,協調有關部門和指導企業切實做好倉存、采購、運輸等準備工作,盡全力保障鋼材、混凝土、砂石等建材供應,緩解建材供需矛盾。
二、優化服務,建立各類綠色通道
(六)加快施工和商品房銷售相關許可辦理
全面提升施工許可、安全生產許可、消防設計審查及竣工驗收備案、施工圖全程電子化聯合審查、安管人員證書核發、商品房預售審批等行政許可效能,千方百計壓縮辦理時間。
(七)加快辦理人員變更手續
復工復產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等關鍵崗位人員因疫情影響不能及時返崗的,應及時為企業辦理人員變更手續。
(八)減少復工復產階段的檢查
除了涉及防疫、安全、質量、消防等必要項目和執法項目外,其他檢查項目采取并項綜合檢查的方法,減少檢查單項頻次。
(九)指導完善商品房銷售管理
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落實疫情防控方案后,有序有度恢復商品房正常銷售。支持房地產企業和中介機構建立互聯網線上銷售平臺,通過網上公開認籌、公開選房等模式進行銷售。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根據線上銷售等新型銷售模式需要,及時優化房屋交易網簽備案系統,增加、完善網上身份認證、簽名認證等功能,實現商品房交易合同備案網上辦理。
(十)及時指導宣傳
派員指導,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橋梁紐帶作用,交流推廣疫情防控經驗,廣泛宣傳疫情防控知識和各項防控措施,幫扶企業切實提高疫情防控意識,提高企業疫情防控能力,保障從業人員生命安全及身體健康。
三、落實責任,努力取得工作實效
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黨員干部在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中的責任擔當、作風狀態、紀律規定提出了明確要求,全省住建系統黨員領導干部要作好表率,身體力行,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確保將復工復產的各項要求和相關措施抓實抓細抓落地。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